115年度PGY訓練計畫-導師研習營
一、研習營資訊與課前必辦事項
課前必辦本次研習為衛福部委託醫策會辦理之「導師研習營」——依計畫規定,導師及社區導師均須參加,方能符合導師資格。原始課前講義:115_pgy_mentor_workshop_handout.pdf(11 頁)。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研習日期 | 2026-08-05(三)(115 年度) |
| 課前學習主題 | 二年期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 |
| 完訓學分 | 8 小時(三項完訓條件缺一不可) |
| 完訓條件 | ① 全程參與實體課程與分組討論 ② 繳交課前學習問卷 ③ 繳交課後滿意度問卷 |
| 課前問卷 | 閱讀講義後至 Google 表單填寫送出:https://forms.gle/N1S7S9jMMKg1cqto8 複製連結 |
| 講義依據 | 衛福部 114 年 8 月 8 日衛部醫字第 1141666423 號修正公告之「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」;後續若有公告修正,以衛福部最新公告為準。 |
二、制度背景與訓練目的
制度沿革民國 92 年 SARS 疫情促成衛福部重整臨床醫師養成訓練,逐步導正國內過度且過早專科化的住院醫師訓練制度:
「因應 SARS 疫情醫師人力儲備計畫」,改善教學醫院教學氣氛、奠立一般醫學精神與理念。
培育一般醫學指導師資,建立訓練模式與客觀公正的訪查評估制度。
提升學習成效,培養新進醫師具備獨立醫療實踐能力。
配合六年制醫學系(102 年入學、108 年首屆畢業),形成「6 年醫學系 + 2 年 PGY」新培育模式。
- 二年期架構重點:PGY1 各科輪訓(含社區醫學與選修,認識並體驗基層醫療);PGY2 採內、外、兒、婦四分組(可達成四專科醫學會認可之第一年住院醫師訓練)或不分組(較長選修時間探索志向及規劃職涯)。
- 課程設計精神:延續能力導向醫學教育(CBME),參酌 ACGME 六大核心能力設計課程與評核——病人照護及操作技巧、醫學知識、臨床工作中的學習與改善、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、醫療專業素養、制度下的臨床工作。
- 政策目標:因應老年化趨勢,強化全人醫療、五大科照護、老年醫學及基層醫療訓練,學習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,銜接專科住院醫師訓練,提供民眾周全性及持續性的全人照護。
三、訓練課程架構(表一~表五)
課程架構表一、PGY1(12 個月)
| 課程內容 | 訓練時間 |
|---|---|
| 一般醫學內科 | 3 個月 |
| 一般醫學外科 | 2 個月 |
| 一般醫學兒科 | 1 個月 |
| 一般醫學婦產科 | 1 個月 |
| 急診醫學 | 1 個月 |
| 社區醫學(合作醫院) | 2 個月 |
| 選修課程(每月一科、不得重複同一科;排除內外兒婦急診 5 科之其他部定專科,或醫院整合醫學科※) | 2 個月 |
※ 醫院整合醫學科限經衛福部核定辦理當年度「住院醫療整合暨銜接照護推廣計畫」之醫院執行。
依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第 2 條,PGY 訓練期間為一年且於 110 年 8 月 1 日以後開始訓練者,課程依表一(PGY1)安排;基本訓練課程及案例分析數依 PGY1 規定辦理。
表二、PGY2-分組(內/外/兒/婦四組,12 個月)
| 課程內容 | 訓練時間 |
|---|---|
| 該分組課程 + 該分組急診醫學訓練(1 個月)+ 該分組社區醫院訓練(1 個月)+ 該分組安寧照護相關訓練 | 9 個月 |
| 老年醫學 | 1 個月 |
| 選修課程(每月一科、不得重複;排除原分組之其他部定專科,或醫院整合醫學科※) | 2 個月 |
註:一般醫學婦產科組選修課程建議選擇內科、外科、兒科、麻醉科或泌尿科等。
表三、PGY2-不分組(12 個月)
| 課程內容 | 訓練時間 |
|---|---|
| 一般醫學內科(3 個月)+ 一般醫學外科(2 個月)+ 急診醫學(1 個月) | 6 個月 |
| 老年醫學 | 1 個月 |
| 選修課程(每月選修一項:排除內外科之其他部定專科擇一〔同一專科至多 2 個月〕/醫院整合醫學科※〔至多 2 個月〕/衛生所實務訓練〔至多 1 個月〕) | 5 個月 |
表四、一般醫學基本訓練課程(計 24 小時)
| 課程內容 | PGY1(16 小時) | PGY2(8 小時) |
|---|---|---|
| 醫學倫理與法律 | 2 至 4 小時 | 2 至 4 小時 |
| 實證醫學 | 2 至 4 小時 | - |
| 感染管制 | 2 至 4 小時 | - |
| 醫療品質 | 2 至 4 小時 | 2 至 4 小時 |
| 病歷寫作、死亡證明書、疾病診斷書開立 | 2 至 3 小時 | - |
| 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 | 2 至 3 小時 | 2 至 3 小時 |
| 災難醫學、動員指揮體系架構及緊急應變 | 1 小時 | - |
註:①「醫學倫理與法律」應含 1 小時以上性別與健康議題課程;②「感染管制」應含 PPE 實務穿脫訓練及測驗;③「醫療品質」可含韌性/復原力(Resilience)、健康識能(Health Literacy)及明智選擇(Choosing Wisely);④ 倫理法律、醫療品質、跨領域課程於 PGY2 應以進階概念+實務操作或個案討論方式進行;⑤ 災難醫學公版教材至醫策會一般醫學知識網參閱;⑥ 訓練醫院應依學員學習背景安排適當課程內容。
表五、案例分析數(計 25 例)
| 議題 | PGY1(16 例) | PGY2(9 例) |
|---|---|---|
| 醫學倫理與法律 | 至少 2 例 | 至少 2 例 |
| 實證醫學 | 至少 2 例 | 至少 2 例 |
| 感染管制(含醫療照護相關感染、抗生素使用、結核病防治等) | 至少 3 例 | 至少 2 例 |
| 醫療品質(得含跨領域團隊合作照護議題) | 至少 2 例 | 至少 2 例 |
| 性別與健康 | 至少 1 例 | 至少 1 例 |
| 社區相關議題報告 | 至少 6 例 | - |
四、訓練安排相關規定
硬性規定- 連續訓練原則:課程訓練時間 3 個月內(含)者應連續完成、不得分段;PGY2 四分組課程中,除急診醫學(1 個月)及該分組社區醫院訓練(1 個月)外,其餘 7 個月分組課程若採分段安排,每段至少連續 3 個月。不可抗力無法連續者,已完成月份可否採認須報部專案認定。
- 同院完成原則:各課程以同一訓練醫院完成為原則;跨院接續訓練時,前段醫院應完成階段性課程評核,接續醫院參考前段評核安排其餘訓練;若經評估須重新訓練部分課程,補訓費用得由受訓學員承擔。
- 出席門檻:以訓練課程為核算單位、全程參與為原則;不可抗力時至少達該課程總天(時)數之 75%,且完成課程要求並經評核通過,方能採計訓練年資。
- 中斷/延訓:轉換機構或婚假、產假、病假等延訓者,已完成且評核通過之課程以課程為單位採計,由原機構發給證明。
- 兵役中斷:服役期滿復訓前,需至「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系統」上傳兵役證明(入營通知單),經醫策會審查通過後,始可不受 3 個月內課程連續訓練之規定。
- 評核與註記:訓練醫院應於每項課程期間或結束時評核成效,並有回饋及輔導機制;依衛福部公布之評核方式(附件一,見第八節)認定,訓練結束後於衛福部系統註記完訓。
五、PGY2 分組意願調查與轉組/轉院規定
選組輔導- 意願調查時程:主訓醫院於 PGY1 期間(約每年 3 或 4 月)進行 PGY2 分組意願調查及選組輔導,搭配 PGY1 晉升 PGY2 評估制度,於 PGY1 結束前完成分組並至衛福部系統登錄名單。
- 申請窗口:二年期 PGY 以同一主訓醫院受訓 2 年為原則;PGY2 起訓 2 個月內可提出轉換訓練組別/主訓醫院申請(轉組以一次為原則)。
- 核定程序:期限內申請者,在不超過該分組人數上限及總容額前提下,由主訓醫院逕自核定後向醫策會報備(免報部同意),課程調整由主訓醫院自行安排;轉換主訓醫院者比照辦理。
1. 轉組者:已完成且評核通過、與其他分組相同之課程得予採計;惟「分科組」的 1 個月急診訓練不得與「不分科組」急診訓練相抵。
2. 轉院者:已完成課程以月份為單位認列,新醫院排程仍須符合 3 個月內課程連續完成規範。
3. 逾期申請(超過 PGY2 起訓 2 個月):應以公文向醫策會申請並經專案討論認定;若無法採認資歷,不予補助訓練費用(不可抗力者報部認定)。
六、執行計畫相關人員之任務(⭐ 導師角色為本研習核心)
導師必讀• 主訓醫院導師另需協助規劃一般醫學基本訓練課程(24 小時,見表四)。
• 每位導師/社區導師每梯次輔導學員以不超過 5 名為原則。
• 導師及社區導師均需參加衛福部委託醫策會辦理之「導師研習營」,方能符合導師資格(即本次研習)。
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
參與本計畫之訓練醫院應指定一名資深醫師負責全院 PGY 教學,協調及安排本計畫相關師資,並統籌訓練計畫之規劃、執行及成果評估。
課程負責人(Program Director)資格
| 訓練醫院 | 訓練課程 | 課程負責人資格 |
|---|---|---|
| 主訓醫院 | 內、外、兒、婦、急診醫學科課程 | 該科專科醫師 5 年(含)以上+足以規劃課程之專業背景+一般醫學師資完訓證明 |
| 主訓醫院 | 老年醫學課程 | 台灣老年學暨老年醫學會訓練及通過認證+專業背景+師資完訓證明(自 116 年度起適用) |
| 合作醫院 | 社區醫學課程 | 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 3 年(含)以上+專業背景+師資完訓證明(自 116 年度起適用) |
| 合作醫院 | 社區內/外/兒/婦課程 | 該科專科醫師 3 年(含)以上+專業背景+師資完訓證明 |
教師資格與師生比(同一時間)
| 教師類別 | 資格 | 師生比(同一時間) |
|---|---|---|
| 臨床教師(內外兒婦急診) | 主治醫師 | 不得低於 1:1 或 2:1(1–2 位教師指導學員 ≤ 1 名) |
| 臨床教師(選修科、PGY2 四分組之社區內外兒婦) | 主治醫師 | 不得低於 2:1(2 位教師指導學員 ≤ 1 名) |
| 社區醫學教師 | 合作醫院專任主治醫師 | 不得低於 1:4(1 位教師指導學員 ≤ 4 名) |
| 老年醫學教師 | 老年醫學會認證醫師,或參加醫策會「老年醫學臨床教師研習營」之其他專科醫師(自 116 年度起須老年醫學會認證) | 不得低於 1:2(1 位教師指導學員 ≤ 2 名) |
| 衛生所實務訓練教師 | 衛生所主任/所長須為醫師,且衛生所服務經驗 ≥ 1 年 | 不得低於 1:3(1 位教師指導學員 ≤ 3 名) |
主訓醫院另設兒童醫院者,兒科相關課程合併計算後仍須符合前述比例。
七、中斷復訓規定 與 PGY 制度對醫學教育之影響
復訓規定復訓年資採計
| 類別 | 中止與復訓間隔 > 2 年 | 間隔 2 年(含)內 |
|---|---|---|
| 一年期 PGY | 需重新接受訓練(依表一 PGY1 安排) | 已完成且通過評核、與 PGY1 相同之課程得予採認,不足月份依表一補足 |
| 二年期 PGY | 需重新接受訓練 | 已完成且通過評核、與二年期 PGY 相同之課程得予採認 |
- 復訓需取得主訓醫院同意後始可辦理;已撥付之訓練經費補助不得再次申請。
- 招收復訓學員不得超過核定總容額;特殊超額需向醫策會申請、專案討論後送部核定。
PGY 制度對醫學教育之影響
- 透過全國醫院、教師、學員、臺灣醫學教育學會、衛福部與醫策會共同努力,漸進式完成 PGY 制度規劃,避免過早專科化。
- 推動醫院重視臨床教育與師資培育,透過訪查、評鑑加速投入更多教學資源。
- 臨床訓練評估工具(OSCE、Mini-CEX、DOPS、360 度評量等)積極且廣為使用,並推動 OSCE 考場認證,讓學習評估更客觀。
- 帶動其他醫事人員畢業後臨床實務訓練(臨床醫事人員培訓於 96 年推動、牙醫 PGY 於 99 年上路)。
- 落實 CBME 精神:於二年期 PGY 之急診醫學課程及 PGY2 一般醫學外科組、兒科組與婦產科組分組課程,導入里程碑(Milestones)或可信賴專業活動(EPAs)之評估方式。
八、附件一:各訓練課程必要評估項目速查
評估工具PGY1
| 訓練課程 | Mini-CEX | CbD | DOPS | 360 度評量 | 其他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一般醫學內科 | 至少 3 次 | 至少 1 次 | - | 至少 1 次¹ | - |
| 一般醫學外科 | - | 至少 1 次 | 至少 2 次 | 至少 1 次¹ | - |
| 一般醫學兒科 | 至少 1 次 | 至少 1 次 | - | 至少 1 次² | - |
| 一般醫學婦產科 | - | - | 至少 1 次 | 至少 1 次² | - |
| 急診醫學 | - | 至少 1 次 | - | - | 5 個 EPA 之評估各至少一次³ |
| 社區醫學 | - | 至少 1 次⁴ | - | - | - |
| 選修科:骨科、神經外科、泌尿科、整形外科 | - | - | 至少 1 次 | 至少 1 次² | - |
| 其餘選修科(耳鼻喉、眼、麻醉、皮膚、神經、精神、復健、家醫、職醫、放診、放腫、解剖病理、臨床病理、核醫、整合醫學) | 至少 1 次⁵ | 至少 1 次⁵ | - | 至少 1 次² | - |
PGY2
| 訓練課程 | Mini-CEX / CbD / DOPS | 360 度評量 | 其他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內科(分組) | 每季至少 1 次擇一進行;完成 9 個月訓練後至少採用兩種方式 | 每季至少 1 次 | - |
| 內科(不分組) | 每月至少 1 次擇一進行;完成 3 個月訓練後至少採用兩種方式 | 至少 1 次¹ | - |
| 外科(分組) | CbD 至少 1 次、DOPS 至少 3 次 | 至少 2 次¹ | Milestone 或 EPA 至少 2 次 |
| 外科(不分組) | CbD 至少 1 次、DOPS 至少 2 次 | 至少 1 次¹ | - |
| 兒科 | Mini-CEX 至少 3 次、CbD 至少 3 次 | 至少 3 次² | EPA 至少 3 次(常見疾病入院之診療,不同時間、不同教師) |
| 婦產科 | Mini-CEX 至少 2 次、CbD 至少 4 次、DOPS 至少 2 次 | 至少 3 次² | Milestone 2 次(依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手冊) |
| 急診醫學 | CbD 至少 1 次 | - | 5 個 EPA 之評估各至少一次³ |
| 老年醫學 | - | 至少 1 次² | 周全性老年評估報告至少 2 次(獨立完成) |
| 選修科:外科、婦產、骨科、神外、泌尿、整外 | DOPS 每月至少 1 次 | 每月至少 1 次² | - |
| 其餘選修科(內科、兒科、耳鼻喉等) | Mini-CEX、CbD 每月各至少 1 次⁵ | 每月至少 1 次² | - |
| 選修科:急診醫學科 | CbD 每月至少 1 次 | - | - |
| 選修科:衛生所實務訓練 | - | - | 口頭報告(社區健康促進活動規劃執行報告+衛生所業務實作/訪談報告) |
註 1:360 度評量至少含同儕、護理人員、臨床教師、病人等對象。
註 2:360 度評量至少含臨床教師、護理人員/其他醫事人員、同儕等對象。
註 3:急診 5 EPA = EPA-1 急診常見主訴看診、EPA-2 執行常見操作技能、EPA-3 交班、EPA-4 會診、EPA-5 基本傷口處置。
註 4:社區醫學以社區健康議題為個案,採 CbD-like 方式討論,於社區導師指導下蒐集資料並提出解決建議。
註 5:放診、放腫、解剖病理、臨床病理、核醫等科若無法執行 Mini-CEX 或 CbD,可以 DOPS 或其他評估方式代替。
🎯 課前準備與現場參與策略(導師視角)
重點攻略講義讀完後立即填寫課前問卷——課前問卷、全程實體參與、課後滿意度問卷三者缺一,即無法核予 8 小時完訓學分(=導師資格要件)。
導師每梯次輔導學員 ≤ 5 名;訓練出席至少 75%;轉組申請限 PGY2 起訓 2 個月內、一次為原則。
① 輔導評量學員學習情形;② (主訓醫院導師)協助規劃 24 小時一般醫學基本訓練課程——分組討論時可從這兩軸分享輔導經驗。
學員表現不佳之輔導與回饋、PGY2 選組輔導(3–4 月意願調查)、案例分析(25 例)之帶領討論方式、學員申請轉組/轉院時的年資採計判斷。
老年醫學課程負責人與老年醫學教師之學會認證要求自 116 年度起適用——現行過渡期規定與未來要求不同,回答討論題時注意年度。